文/《清华金融评论》孙世选
2015年4月20日,丝路基金、三峡集团及巴基斯坦私营电力和基础设施委员会在伊斯兰堡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发巴基斯坦水电项目的谅解合作备忘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巴基斯坦总理纳瓦兹·谢里夫共同出席了签字仪式。
据悉,该项目是丝路基金2014年底注册成立后的首个对外投资项目,标志着丝路基金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方向开展实质性投资运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谅解备忘录,丝路基金将投资入股由三峡集团控股的三峡南亚公司,为巴基斯坦清洁能源开发、包括三峡南亚公司的首个水电项目——吉拉姆河卡洛特水电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卡洛特水电站位于巴基斯坦吉拉姆河(Jhelum),是该河水电规划5个梯级电站中的第4级,规划装机容量72万千瓦,年发电32.13亿度,总投资金额约16.5亿美元。
根据巴基斯坦私营电力和基础设施委员会(PPIB)2008年编制的吉拉姆河水电规划(《Study for Hydropower Cascading Projects on Jhelum River》),科哈拉(Kohala)至曼格拉(Mangla)河段规划有5个梯级电站,分别为科哈拉、马赫尔、阿扎德帕坦(Azad Pattan)、卡洛特(Karot)和曼格拉。
吉拉姆河流经印度和巴基斯坦,全长约725公里。卡洛特水电站坝址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境内Karot桥上游,下距曼格拉大坝74公里,西距伊斯兰堡直线距离约55公里。
卡洛特水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的能源项目之一,计划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运作,于2015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运营,运营期30年,到期后无偿转让给巴基斯坦政府。
三峡集团与丝路基金等投资各方计划通过新开发和并购等方式,在巴基斯坦吉拉姆河流域实现3350兆瓦的水电项目开发目标。
巴基斯坦私营电力和基础设施委员会将为丝路基金和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的能源项目投资提供便利。
丝路基金投资卡洛特水电站,将采取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一是投资三峡南亚公司部分股权,为项目提供资本金支持。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也是三峡南亚公司股东。三峡南亚公司是三峡集团对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进行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的投资运营平台,此前已在巴基斯坦投产了一个风电项目,卡洛特水电站是该公司投资的首个水电项目。二是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组成银团提供贷款资金。
丝路基金负责人表示,巴基斯坦水电开发项目在较短时间内,从开始接触到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成为丝路基金的“首单”,主要是由于该项目与丝路基金的投资理念和原则高度契合。
丝路基金负责人称,为加快开展实质性对外投资,丝路基金一方面加强战略规划和布局研究,建立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业务规范,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业务联系,主动走访和联系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项目评估和遴选,已确定一批重点跟踪项目和若干潜在可“落地”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