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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王茅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至此运行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养老金,退休后却能拿到与工作时工资相当的养老金(一般不低于在职时工资的80%)。相比之下,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的20%,企业职工按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退休后一般只能拿到社保提供的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其他保障,这部分人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将大幅下降。

这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引发了社会矛盾,与此同时,明显的待遇上的差异也使得公务员成为不少人心目中的“铁饭碗”和“香饽饽”,以往几十个人报名竞争一个公务员岗位的情况并不少见。

本次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有利于建立相对公平、相对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同时也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不过没有一项改革能一蹴而就,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也不例外,只能说是改革迈出了第一步。改革肯定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确实,无论是谁,动什么都难以动面包,一步到位的“休克式”做法确实不可取,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会造成另外一种不公平,因此必须采取“渐进式”改革。

国务院明确表示,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比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若干规定》执行;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成三种,分别为“新人”“中人”和“老人”。“新人”和“老人”的情况比较容易界定,且容易操作,“新人”采取新办法,完全按照企业单位的情况办理。“老人”沿用老办法,保持原待遇。“中人”可分为两类,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来衡量,给予不同的过渡性安排。总体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从社保处拿到的养老金差距将会逐步缩小。

需要指出的一个问题是,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薪资福利会逐渐下降,中央会否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补偿,比如说加薪?

除养老金外,医疗保障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民生、社会公平的重大问题。与一般企业职工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要好得多,医疗改革不知会否纳入下一个改革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