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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阅读量:

过去一年,全球的资本市场迎来了保险科技企业上市潮,资本更加关注科技赋能保险、健康以及医疗、医药等初创行业的板块。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对于金融业、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对于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度重视。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全球科技驱动下的保险与养老”的分论坛上,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市场分析处处长王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常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连锦泉、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马存军、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董事长李静六位嘉宾,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阐述保险、养老与科技的融合关系。

本场分论坛由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学术支持,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魏晨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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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魏晨阳

激活医疗数据价值,促进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

周延礼认为,数据已经成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为生产要素之一,体现了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特征和要求。我国高度重视把数据纳入要素市场发展,在推进数据公开、共享、整合与保护方面,陆续出台了若干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次,周延礼提出提高医疗数据价值仍然面临困难与挑战:一是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在激发医疗数据价值方面,承担的职责和作用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二是保险机构很难通过医疗数据共享实现对健康险产品的精准开发和健康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三是“互联网+”医疗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运行难以成行;四是平安中国、健康中国、智慧中国等国家战略布局难以打通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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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延礼

最后,周延礼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明确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其职责由简单的“保管人”向“最终监管者”转变。二是明晰医疗数据共享和开放、开发规则与标准。三是从常态化解决医保、商保在医疗领域的支付问题着手。四是确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主导下,实现互联网医疗和保险公司的数据共享。

互联网保险发展与监管

王磊回顾了互联网保险演进历程,从最初的“渠道变革”到“场景创造产品创新”、“平台创新”,再到今天的“科技重构生态赋能”,中国已站在全球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前沿。但是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行业也出现了问题与风险,如:非法经营、产品定价偏差、销售误导、售后服务薄弱、信息安全问题等。监管机构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确定了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一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原则,二是坚持消费者保护原则,三是坚持审慎监管原则,四是坚持鼓励创新原则。王磊认为,在与国际的横向比较中,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实践与监管的实践都处于国际领先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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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磊

科技驱动保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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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常青

常青从国际视野的角度描述科技如何驱动保险创新。智能设备使万物互联,海量的数据带来的全新的科技世界,对保险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首先,传统保险的价值因素依然会持续存在,但同时,由于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从数据化和智能化这两个角度,能够推动保险的边界,既可能是产品的边界,也可以是整个可保范围边界的拓展。科技的发展还会带来了很多新的风险,如网络安全、AI的风险,但科技与数据的利用,也为防范此类风险提供了保证。大数据基础上的科技手段可以提供附加值服务,比如监控服务、异常检测,以服务来弥补因为精准定价造成的保费下调的损失。

打造新保险逻辑、服务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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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连锦泉

连锦泉阐述了三个观点:一是保险业发展的历程是保险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和价值创造边界不断扩大的进程;二是组织经济补偿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因为科技手段的提高使损失预防有效提升,弱化了保险经济补偿作用,这是全球保险业面临的共同挑战。这既是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发展的关口,机遇和挑战并存,需要引入新的保险逻辑,打造新的保险业态。三是要打造新保险逻辑,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突破价值创造边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比如:发展产业保险,助力产业政策的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供应链保险,保障产业链的顺畅运行,来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绿色保险,整合社会防控资源,服务碳达峰。

数字新中介将在保险供给侧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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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马存军

马存军说当前保险供给侧的问题突出体现在产品服务供给方面:第一,产品同质化,部分细分群体供给不足,比如老人儿童、非标体、带病体、新兴职业人群等;第二,销售方式仍主要依靠人力;第三,存在销售误导、长险短做、理赔纠纷、虚假数据套利等问题;第四,居民保费负担过重,研究表明中国居民保费负担系数,即保险密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已经超越发达市场。为此,他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支持发展以数据和科技驱动的新型保险中介机构。数字新中介可为保险产业提供独特的价值。首先,数字新中介是用户利益更有效的维护者,是保险服务产品的主要供给者。数字新中介可以在场景和保险公司之间,承担产业路由器的作用。将不同特性的用户,流转到不同风险偏好的保险公司,为用户更有效地提供价值。其次,数字新中介是促进保险机构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数字新中介,可以从渠道、科技、数字化等方面满足中小保司开发个性化、定制化产品的需要。最后,数字新中介可以为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益普惠 共建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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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静

李静在演讲中提到,相互制保险在中国虽然是新生事物,但从全球保险市场来看依然强劲,是国际主流的保险形态。相互保险有其优势和特色:在组织方面其最大的特色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在机制方面,在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人群的纯粹风险,相互保险凭借其非盈利、低费率、低成本的特点及优势可以发挥较强的风险处置和风险转移功能。另外,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新兴灵活就业人口的增加,医疗费用的增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压力不断增加,这种“社商结合”型的相互保险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李静认为,我国相互保险发展起步较晚,且时代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与欧美国家有非常大的差异,在法人治理、运营资金募集、经营模式等方面没有先例可循,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